胡文友律师主页
胡文友律师胡文友律师
158-0139-2399
留言咨询
胡文友律师亲办案例
老人的房屋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来源:胡文友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量:338


老人的房屋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作者:胡文友律师


案情:由于继承纠纷,王XX与耿XX和闫XX产生了继承纠纷,在王XX的儿子闫XX去世后,其儿媳耿XX和其孙女闫XX想霸占闫XX留下的两套房屋:北京市XX区XX街XX号楼XX单元XX号房屋和北京市XX区XX厂XX地块住宅楼XX号楼XX单元XX号房屋,想把闫XX的母亲王XX赶出房屋,并且不想给任何补偿。在协商无法解决以上纠纷的情况下,王XX通过专业的北京房产法律网站北京房地产精英律师网找到胡文友律师,胡文友律师经过分析相关材料,认定两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套房屋的50%是闫XX个人财产,王XX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闫XX个人财产的继承权,经过依法去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出庭代理并发表了答辩意见和代理意见,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了民事判决书,依法定继承确认了王XX的对两套房屋的法定继承份额。


胡文友律师说法:


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王XX、耿XX、闫XX作为闫XX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闫XX死亡时遗留的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两套房屋系闫XX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的份额归耿XX个人所有,另一半由王XX、耿XX、闫XX继承。




以上内容由胡文友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胡文友律师咨询。
胡文友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2893好评数18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158-0139-239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胡文友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9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 咨询电话:
    158-0139-2399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